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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9

經濟部積極推動環保減碳 審慎研議生質柴油政策

我國自97年起全面實施車用柴油B1(摻配1%生質柴油),且在99年全面提升至B2,經濟部在深入檢討評估有關遊覽車公會及加油站公會反映、近3個月油品供應鏈管理措施精進情形、客訴案例分析及諸多需較長時間待釐清問題,考量未來可能涉及民眾行車安全、業者設施損耗,決定在維持推動生質燃料政策下,暫停規範車輛義務使用生質柴油,改供應非車輛使用。

我國在99年全面實施B2生質柴油後,101年環保署規範柴油含硫量由50ppm降低為10ppm,後於102年相關公會反映B2導致濾網堵塞以及車輛熄火問題,經濟部乃於102年9月組成技術專家小組加以研析,並於12月提出下列結論與建議:(一)B2供應鏈油槽管理作業及超低硫柴油(含硫量10ppm)導入,可能為102年起客訴事件發生頻率偏高原因;(二)供油中心應落實管理作業,並輔導所屬加油站落實自主管理;(三)車輛車主須依車廠保養手冊進行保養維修,並強制落實油箱/油濾檢查與更換,建立車輛保養履歷等。

供油公司依據技術專家小組所提建議,積極進行相關管理精進措施。經檢討3個月來執行情形,雖有改善但未達預期成效(如含水量、酸價),另尚有部分供油公司設施老舊,改善尚需時日,現階段未能完全排除油品品質管理上的疑慮(如油槽大小及摻配方式)。近期客訴案例,檢驗出車輛油箱累積過量微生物,顯示目前車主對車輛保養維護習慣仍有改善的空間,及其他尚有諸多問題尚待時間釐清,如:料源、超低硫油品、水份、週轉率、高溫高濕氣候等對微生物之影響,且尚有油槽腐蝕、行車安全疑慮、國家標準修正等相關問題。經濟部考量國內現階段車用柴油的使用情況未來可能涉及民眾行車安全、業者設施損耗,故採取最嚴謹審慎的處理原則,先暫停車輛義務使用B2生質柴油,待相關問題釐清解決後,再繼續推動,國內生產之生質柴油則改供非車輛使用,如摻配於燃料油使用。

經濟部已於103年5月5日完成相關法規之修正作業,取消柴油須摻配2%酯類之義務,並責成供油公司於3個月內完成供油設備調整作業,全面改供應高級柴油,另將成立專案計畫儘速進行相關問題之釐清並提出解決對策,作為後續周全推動生質能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