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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2

電業自由化 台電將釋出電網

經濟部能源局長王運銘昨天指出,擬推動修正電業法,本月底送行政院;修法重點是電廠與電網分離,台電電網將獨立出來有償供民間電廠使用,促進電業自由化。

經濟部在立法院順利推動電價公式審議,下次電價調整最快是在四月。

王運銘昨天說,立法院通過電價公式時,要求經濟部半年內推動電業法修正、促成電業自由化,因此未來修法相對樂觀。

王運銘表示,電業法已修了四次,這次重點是台電發電廠與輸配電網分離,也就是廠網分離。他說,電網將採公營、有償供民間電廠使用,未來台電不再是單一供電廠商,更多民間經營者可以參與,發電成本可透過市場機制競爭,有助價格合理化。

代表電電公會的清大光電所教授劉容生建議政府雙管齊下,一方面提高電價、一方面設定減能目標,這樣對企業和民眾將更有誘因。「達標的企業就可以不用漲電價,未到標就要付出代價」。

劉容生舉例,政府可以先提高電價一倍,再針對不同產業設定不同節能目標。例如: 百分百達標的企業不用漲價,達標五成的業者電價漲五成,沒有達標的人,需付調漲後的電價。

王運銘指出,這與能源稅精神是一樣的,能源局贊成在適當時機實施能源稅,但何時開始推動還是要看大會的共識。

昨天廿五位代表耗時近三小時,脣槍舌戰討論十三項節能策略,最後採共識決修正。

新修正結果包括:未來電價應合理反映各細項成本、調整電價級距與結構;新增策略包括:電價調整時依用戶節能目標達成程度給予電價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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