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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2

好康逗相報 民眾購置節能瓦斯器具補助期限將延長

經濟部為刺激消費,提振經濟,促進產業發展,同時推廣節約能源,於本(102)年6月1日啟動「節能家用器具補助計畫」,原預計補助民眾購置節能瓦斯器具至8月31日止,現在為回應廣大消費者需求,將延長補助期間至11月30日止,申請期間一併順延至12月10日止。
由於許多民眾透過補助電話客服中心反應,希望能延長本次補助活動期間,讓他們有更充裕的時間選購高效率節能瓦斯器具,經濟部能源局經洽訪台灣區瓦斯器材工業同業公會及國內主要瓦斯器具生產廠商意見後,決定順從民意,延長補助與申請期間,以提昇節能產品補助買氣,並持續擴大節能補助效益。
經濟部表示,此次計畫針對民眾購置能源效率分級標示1級或2級之瓦斯爐每臺補助1,000元,自然排氣式瓦斯熱水器每臺補助1,000元,強制排氣式瓦斯熱水器每臺補助2,000元。以1個家庭購置各1台能源效率1級或2級之燃氣台爐及即熱式燃氣熱水器為例,每年約可省下5,050元瓦斯費。
民眾申請補助所需檢附文件包括(1)申請表、(2)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3)產品廠商保證書(卡)正本、(4)裝機地址電費收據(屬表燈非營業用戶)、及(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如選擇以電匯轉帳撥付補助款者,另需檢附以申請人為戶名金融機構指定帳號存簿封面影本。且申請一律採通信郵寄方式辦理,請民眾可將資料掛號郵寄至「三重郵局3-111號信箱」,信封上並應註明「申請節約能源產品補助」。
能源局提醒,民眾可上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網站補助專屬網頁(https://ranking.energylabel.org.tw)查詢受補助產品的型號,或至生產廠商各經銷處查閱節約能源產品補助型錄。申請表格可於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網站下載列印,或至各大賣場、經銷處索取並自行影印使用。更多補助詳細資訊,亦可於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網站,或撥專線電話(02)5599-2727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