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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1

核一延役及除役規劃並行,係為臺灣保留因應彈性 核四封存後電力情勢已變,須多管道因應

昨(17)日媒體報導指出,原能會目前正在審查核一廠延役申請案,代表馬總統3年前宣示「非核家園」承諾跳票一事,經濟部能源局重申,當初政策宣示,主要考量核四可望補足近年陸續除役老舊電廠之電力缺口,才決定既有核電廠如期除役;而今核四已決定安檢後封存,日後是否運轉必須經公投決定,在未來電力供需不確定下,必須讓核一除役與延役的規劃申請作業同步進行,同時推動節約用電、抑低尖峰用電、開放民間電廠、擴大再生能源等政策,以保留臺灣未來彈性因應之可能選項。

經濟部說明,政府於100年宣布「穩健減核」政策,讓核四於確保安全下順利商轉,同時讓既有核電廠如期除役,就是希望能有配套、穩健地邁向非核家園,不至於因為驟然廢核,而無法確保不限電、合理電價及維持國際減碳承諾。

能源局進一步說明,基於電廠開發不易及維持能源自主與多元,以確保國家能源安全及電力穩定供應,部分核電發展較早國家(如美國、法國、瑞士、比利時、西班牙及韓國等)也將屆齡核電廠之延役列為未來電力供應的選項。我國面對「核四通過安檢後封存,日後核四是否運轉交由公投決定」與3年前之時空背景已不同。為因應核四封存後可能發生的電力缺口,在兼顧國家能源安全、民生與產業需求,保持能源對策之彈性有其必要性,並非政策承諾跳票,任何有助於未來臺灣穩定電力供應措施,皆不排除做為可能因應選項。

考量近年許多老舊電廠將陸續退役,加上近年經濟逐步好轉、夏日尖峰電力屢創新高,一旦發生電力供應吃緊,以臺灣這種島嶼型獨立電力系統,根本無法由國外支援,而短中期其他可24小時穩定供電之替代電源興建方案又緩不濟急,我國短、中期缺電風險難避免。

能源局強調,有關核一廠除役與延役申請作業同步進行,係為台灣保留因應彈性,而所有相關延役或除役作業,都處於文書程序的準備階段,尚未進行實質的資本投資,以保有未來政策選擇的彈性。而對於未來任何可以確保電力穩定供應的方案,包含節約用電、抑低尖峰用電、開放民間電廠等可能的選擇,都正同步規劃或執行,以擴大能源選擇的彈性。

能源局竭誠邀請各界參與「全國能源會議」所舉辦的分區與團體會議(12月11日至30日),提出對未來國家電力發展藍圖的看法,相關會議資訊,歡迎至專屬網站(http://103年全國能源會議.tw或 http://2014energy.tw/)查詢,或洽詢全國能源會議秘書處(專線電話:(02)2741-5615)。